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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采购

关于外勤中央配送服务项目的第二次公告

来源: 作者:护理部 责任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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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编号:SGYYHLB201811

我院拟对外勤中央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。2018年11月29日第一次公告,通过相关资质审核并明确参加招标的公司仅有两家,按相关规定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,如公告7日期满,仍无其它公司符合要求,按相关规定将采用比价谈判采购。

一、投标人资格
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供应商;

2、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、组织结构代码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、公司及个人授权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投标人应具备行业成功经验和案例(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);

4、投标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;
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投标人不得以分包、转包或挂靠方式投标;

6、投标人需出具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》,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盖公章)

7、供应商在本地设有完善实施与服务体系,能提供本项目长期、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;

8、投标人需签署北京大学首钢医院《廉洁承诺书》

二、资质送审说明

1、送审地点: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部

2、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:公告发布后7日内

3、通过资质审核后提交相关资质纸质版

4、招标书、技术要求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通过资质审核的人。接到通知请按要求制作标书;标书封存请投标日现场提交(资质、告知函、授权等如过期、不齐全将丧失投标资格)。纸质报价单请单独封存,现场由纪(监)委检查后开封。

5、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部依据业绩、资质等方面确认参加投标单位,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。

三、投标时间及地点

1、递交地点: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部

2、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日期:公告发布后7日内

3、开标地点: 另行通知 

4、开标时间: 另行通知   

联系人:郝静瑜      电话010-57830571 


廉洁承诺书.doc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2月25日